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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2012新年稅務宣導資訊│屏東報導│壹凸新聞

1.尚未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前解除不動產移轉契約者,已貼用之印花稅票不得退還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依照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不動產典賣、讓受及分割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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