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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