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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940817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事項,得於當年度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範圍及歷年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之執行賸餘額度內提撥經費,由保險人按提撥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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