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注意事項 1.要貸學分費者:碩、博士班有修課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請於9/9(二)前繳交學校端申請相關資料,俟學分確定後,列印學分費與學雜費繳費單於11/3~12至高雄銀行辦理對保事宜後繳交撥款通知書至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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