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稅法規 台北市國稅局 滯納金、滯納利息試算 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之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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