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查行政院93年11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0930035304號函核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如次: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包括本薪、加給及獎金)之支給,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代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加給(現稱為學術研究費)按相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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