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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設置滅火器及獨立式住宅火災警報器 -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依據消防法第35條,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時,依下列情節嚴重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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