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內政部所草擬的「宗教團體法」,希望能取代人民團體法。不過其對宗教團體的管理仍極為嚴格,例如:宗教社會團體籌設,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10條第1項)、對於理監事具有一定的名額(第13條)、宗教的會計制度(第21條);宗教社會團體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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