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 編列原則及注意事項 9.其他項目:不得超過扣除上列3、4、8、9 項之外業務費總額 的3%。 ※依據中央政府第一級至第三級用途別科目分類定義,「軟體 購置」及「系統開發」屬於資本門,不列入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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