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說 ※強制罪法條 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強制罪的成立要件: 1. 本罪的行為乃是以強暴或脅迫的方式強制他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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