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講習合格後,即發給〔交通部公路總局訓練合格文件〕[持該合格文件,還不能駕駛遊覽車] 4.必需受僱遊覽車公司,由遊覽車公司持合格文件〔照片二張〕至公路局北部汽車技術訓練中心換發〔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後,即可駕駛遊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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