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多達五十餘萬人的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保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今(99) 年七月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增列「派遣」專章,其中最主要內容有下列三點: 1. 明訂下列事業單位或要派單位,不得僱用或使用派遣勞工為下列工作者:醫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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