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1.03.完成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本案係被告架設「天馬音樂網」,未經授權免費提供音樂檔案供網友下載,被台北地方法院以侵害重製權之犯行,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扣案之犯罪物品沒收。
www.copyrightnot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