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麼要件檢察官才能做緩起訴處分? 1.足認犯罪嫌疑: 也就是犯罪事實已經很明確。 2.非重罪要件: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3.參酌刑法第57條之事項(符合平等性、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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