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可否以特約免除? 依據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本著作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2.5 台灣版」授權條款釋出,歡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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