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第43~46條《消費爭議之處理-申訴與調解》 第43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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