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 第143條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第144條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 ...
www.jus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