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ADR」? ADR全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中文意義為「訴訟外紛爭解決制度」。 而訴訟外解決紛爭的方法可分為(1)調解(2)仲裁。 本著作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2.5 台灣版」授權條款釋出,歡迎合理分享、重製及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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