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孝建議運用「投資控股架構」的安排進入大陸設立「獨資企業」,以享受陸方在兩岸貿易服務協定上對台灣的讓利機會。 在安排控股架構上,他認為,台商宜以境外的第三地設立控股公司,再進行對大陸投資成立節能環保的獨資企業,等到該企業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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