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依照財政部賦稅署75/06/27台稅二發第7554666號函,主旨:空運事業自國外載運貨物入境之運費收 入如該項運費在我國境內收取,得開立普通收據交付買受人,作為付款憑證,該項收據免繳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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