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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其違法行為之成立並不以故意為要件,本院院字第一四六四號解釋係就當時特定 ... 情事為原則 上項司法院之解釋似有未妥本處經遍尋諸法令亦未發現是項解釋令之 ... 例 如違警罰法第九條即明定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依照印花稅 法第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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