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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一 都市計書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河道」係屬河川區域土地,依 ... 二 都市計畫法原無「行水區」之名稱,「行水區」一詞見於水利法第七十八條,而水利法 施行細則第一百四十二條並有行水區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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