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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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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四)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一千一百 ... 三項之規定,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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