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741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立法宗旨) 為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傳銷商權益,特制定本法。 第 二 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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