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開始,第一次申辦護照者,一定要到戶籍所在 地的戶政事務所(可跨區.不能跨縣市) 辦理" 人別辨識" ,6個月內可續辦護照,或是於6個月內委託旅行社辦...如果舊 護照遺失(不管有沒有過期)..視同第一次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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