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而彭小姐則要先握有先生與女同事間的曖昧書信、及先生親自承認的證據(例如:切結書、悔過書、電話簡訊、e-mail ... 彭小姐曾先後原諒先生的外遇行為,在法律上的規定彭小姐是屬於事後宥恕,則可能無法依此次行為提起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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