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考試 類別 三等考試 外交領事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國際新聞人員四等(五等)考試 外交行政人員。 外交領事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國際新聞人員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應外交領事人員考試者年齡須在35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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