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法》明文規定全面禁止墮胎,至《優生保健法》視墮胎 為刑法的例外,並給予合法化。這樣的轉變之所以發生,立法的贊成者都認為有兩個基本原因,一是為提高人口素質,另一是現實考量(即社會既存的墮胎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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