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收入之調查- 函訪查範圍 執行業務者:西、中、牙醫診所或醫院未 承辦全民健保醫療業務(即自費部分),或雖有承辦全民健保醫療業務,但其醫療 收入有非屬中央健保給付之範圍者。其他所得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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