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服務,寄送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報備。 (2) 若您因服務單位因業務需要至分單位支援期間未超過一個月且不屬於常 態性業務,則不需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報備。 備註:若機構之總部或是醫院之總院設於台北市,會員登記於北公會,但是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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