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參考「交通部組織法」來檢視之,依其組織法第4條設計,交通部設有路政司、郵電司、航政司、總務司、祕書室等單位,扣掉了後兩者的一般幕僚單位,前述的路政司、郵電司、航政司即為該部的專業幕僚單位,亦即所謂的「交通行政」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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