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普考資格保留問題: 1.參予分發,分發後到該單位辦理保留。 2.分發前辦理保留,不參與分發。 請問保留原因消滅後,是否:1-->直接到該單位辦理報到??,2--->申請補訓,但由人事局分發?? 如果是2的狀況,是否事前無法得知可能分發單位,這樣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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