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公司於93年5月依法提出地下水調查評估計畫,94年1月完成整治場址污染範圍調查及評估,經桃園縣政府審查後,於94年4月22日核定該公司「RCA原桃園廠場址地下水調查及評估報告」,並限期於3個月內提出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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