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稅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按台灣地區消費者 物價總指數調整後)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稅率(30%)- [(30%-20%)×減徵率]】-累近差額(按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 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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