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圖書館法修正案修正條文對照表 - 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

為「保存及製作圖書資. 訊」. 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 為教育部;在直轄巿 為直轄. 巿政府;在縣(巿)為縣(巿).

www.ncl.edu.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