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務法規章則彙編】103.08.26 2 【第二章 招 生】 第四條 本校各學系(所)每學年招考一年級大學部新生及研究生,各學系並得依本校「轉 學生招生辦法」酌招二、三年級大學部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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