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民國 95 年 07 月 06 日發布 ) 第 1 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維護並保障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學習及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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