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輔導偏差行為學生,立法院於 民國 100 年 1 月 12 日 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修正案 ,修正重點包括: (一) 修正第 2 項,將「訓導處」修正為「學生事務處」。 (二) 修正第 4 項及第 5 項,明定 國民小學 24 班以上需置 ...
blog.xui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