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開發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特訂定本要 點。 二、本要點所稱主辦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執行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 產署所屬分署。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得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執行機關公開 ...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