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測之流量以 23 和 1atm為基礎,如果所需溫度和壓力基準不同請特別註明 3. 校正氣體以空氣為主 4. 不在上列之其他種類流量計,送校前請事先與本中心聯繫(03-5741220) 【F09】微量氣體校正(標準流量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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