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不得騷擾、虐待、獵捕、買賣、交換、非法持有、宰殺或加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然保護網. 一、第I 級: ...
www.ysnp.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