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通費之規定數額內,以旅 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搭乘飛機、高鐵、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 件,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 登機證存根,作為搭乘之 證明。 通費之規定數額內,以旅 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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