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費,應於本要點所定數額 範圍內,另定報支規定,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後實施。 前項以外,各機關基 於業務特性或其他因素,得於本要點所定範圍內,另定報支規定。 費,應於本要點所定數額 範圍內,另定報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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