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 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搭乘飛機、高鐵、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 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登機證存根;領有優待票而仍需 全價者,補給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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