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固定通信業務網路電話服務審驗技術規範

1.法源依據 本規範依電信法第三十九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及第二十三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提供 E.164 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 之通信網路設備審驗。

www.rootlaw.com.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