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式同樣可證明,一個整數及其相反數必然為自身的因數,叫做明顯因數。 n的正因數 數目是積性函數d(n),正因數之和則是另一個積性函數σ(n)。詳見除數函數 質數p只有2個正因數:1, p。p 的平方數只有三個正因數:1, p, p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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