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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滅時效與取得時效之區別

得否拋棄已完成之時效,其利益可以拋棄。 形成權當然消滅。 用. 語. 一般以請求權因××年不行使而消. 滅。 經過××年而消滅。 附. 註. 經確定判決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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