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4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免繳登記費: 一、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商業所在地、 負責人或合夥人地址變動而申請變更登記。 二、申請停業登記、復業登記、歇業登記。

gcis.nat.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