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刊登
  
‧首頁
>
食品餐飲
>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4條
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4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免繳登記費: 一、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商業所在地、 負責人或合夥人地址變動而申請變更登記。 二、申請停業登記、復業登記、歇業登記。
gcis.nat.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