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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第17條 - 經濟部--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

停業登記無次數上之限制按商業登記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業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 應於停業前申請為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為復業之登記。但已依營業稅法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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