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商業周刊》追蹤歷年來所報導的七十二位超級業務員過程中,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曾經是偉新國際頂級傳銷商的劉士吉,在民國九十二年因犯下盜賣資料案而遭判刑六個月,由於犯案手法巧妙,當時,媒體並以「盜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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